荷兰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如果您没有居留许可,但您的未成年子女确实有荷兰国籍,则可以申请欧洲居留文件。

如果您没有居留许可,但您的未成年子女确实有荷兰国籍,则可以申请欧洲居留文件。自欧盟法院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作出判决以来,ECLI:EU:C:2017:354,在涉及父母为第三国国民的荷兰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欧盟成员国),荷兰出现了家庭团聚的新可能性。这种居住权也称为查韦斯居住权,可以授予在一起的父母或不再在一起的父母,但孩子与父母有联系。居住权授予父母,因为荷兰孩子是欧盟公民,如果没有父母,这个孩子就不能在荷兰生活。查韦斯居留权意味着,如果荷兰儿童因为未获得居留许可而被迫跟随父母出国,则违反了欧洲法律。结果,作为联邦公民的儿童被剥夺了有效享受其身份所赋予的主要权利。

要求
新政策(B10/2.2 章。《外国人法实施指南》)内容如下: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外国人根据大众汽车第 8 条(e)款拥有合法居留权:

⦁ 荷兰儿童的父母身份;

⦁ 外国人可能没有在另一个欧盟国家居住的权利;

⦁ 外国人和孩子必须在荷兰;

⦁ 外国人必须通过提交有效的过境文件或有效身份证来证明其身份和国籍。如果外国人不能遵守,他必须通过其他方式明确证明他的身份和国籍;

⦁ 外籍人士有未成年子女(即:未满十八周岁)持有荷兰国籍;

⦁ 外籍人士为未成年子女执行实际照料任务,无论是否与父母另一方共同执行;

⦁ IND 也将护理任务理解为育儿任务。 IND 不将边际护理和/或育儿职责视为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护理职责,除非护理和/或育儿职责的边际性质不能归因于外国人。如果外国公民能够证明另一方家长不同意与孩子的联系,则不会为此收取费用。

⦁ 外国人与孩子之间存在这种依赖关系,如果外国人被拒绝居留权,孩子将被迫离开欧盟领土。
⦁ 这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在此过程中,必须检查所有相关情况:孩子的年龄、他的身体和情感发育、他与父母双方的情感关系的程度,以及如果他与父母分开会对孩子的平衡造成的风险。第三国父母。。

便利入境签证
如果您作为监护父母居住在欧盟以外并具有签证要求的国籍,您可以根据 Chavez-Vilchez 判决在您的原籍国或合法居住国申请特殊签证,以便进入荷兰.这就是所谓的便利入境签证。原则上,便利入境签证的签发期限为 90 天。进入荷兰后,必须提交欧盟居留文件申请。

查韦斯居住权的限制
查韦斯居住权的优势在于没有 MVV 要求、融合要求或收入要求。因此,查韦斯居住权可以提供一个解决方案,例如,当正常的 MVV 路线没有选择时。缺点是查韦斯的居住权是暂时的,当荷兰孩子成年时就会失效。根据居留指令(2021 年 2 月 24 日国务委员会的裁决,ECLI:NL:RVS:2021:395),不可能以该居留权入籍成为荷兰公民,此后也无法获得永久居留权)。这是因为查韦斯的居住权被认为是衍生的临时居住权。它正式不是居留许可,而是居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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